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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bet5365.net党组关于
开展作风整顿暨“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7-06-29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根据《全市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局党组决定在局系统开展作风整顿暨“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作风整顿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转作风为主线,以改观念、改作为、改形象为目标,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突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学制度规范,查制度落实,整改监管不严不力,争创全国监狱戒毒系统先进标兵单位;突出法律服务工作者学行业规范,查执业行为,整改服务不诚不信,争创全省一流法律服务机构;突出机关干部学职责要求,查履职尽责,整改作风不严不实,争创人民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下大气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从领导干部做起,从小事小节改起,再造工作流程,提升素质能力,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把心思用在推动振兴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推进落实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职能作用,聚焦发力,主动作为,在全局上下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有排名的争第一、无排名的创先进,始终保持“龙头”地位,为全市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形成勤于学习好作风。在学习上下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善于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先进学,在比较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创新、敢闯新路,用新发展理念武装干部,提高适应振兴发展新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形成严谨细致好作风。践行“三严三实”,弘扬“三老四严”作风,倡导“工匠精神”和精细化工作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掌握情况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善于在精细中出彩,争做追求卓越的好把式。
    ——形成勤勉高效好作风。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效率不高的现象,对作出的决策、部署的工作、定下的事情,立说立行、马上就办,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使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一种常态,争做雷厉风行的快把式。
    ——形成务实担当好作风。崇尚实干办实事,勇于担责敢碰硬,矛盾面前不躲闪,挑战面前不畏惧,困难面前不退缩,引导党员干部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争做埋头苦干的真把式。
    ——形成严格自律好作风。带头廉洁从政,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时刻防范“围猎”,从严教育管理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原则要求
    开展作风整顿暨“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把推动工作贯穿始终的原则。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突出素质提升抓学习。以强化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为重点,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对制度法规的理解和把握,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形成与所处的岗位相适应的能力,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中作表率、当先锋、干实事,为加强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二)突出政治引领抓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思想信念,始终坚持依法代理、依法办案、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增强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认同感。
    (三)突出薄弱环节抓整治。把握重点,精准发力,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追根溯源,见物见人,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实行集中整改与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相结合,促进作风整顿不断取得实效。
    (四)突出制度落实抓长效。有针对性地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干部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患未然,避免不良作风回潮反弹。将作风整顿和“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用司法行政工作的实绩、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和群众的满意来检验作风整顿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五)突出示范带动抓提升。以上率下,带头勤于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引导,树立起“比、学、赶、帮、超”的意识,营造出学理论比思想、学业务比技能、学经验比成绩、学干劲比作风、学管理比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把党员干部的关注点、兴奋点引导到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上来,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建设全面进步、争先进位。
    三、整顿重点
    重点解决思想观念、干事标准、工作效能、精神状态和纪律规矩等五方面22个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的问题
    1. 学习意识淡薄,不真学、不深学,学用脱节,满足一知半解,对司法行政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不会抓,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跟不上趟,对振兴发展新形势下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思想准备不足、方法不多,思维层次不高。
    2.个别监狱、戒毒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思维方式陈旧。对监狱戒毒工作规律性认识不足,思想不解放,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对罪犯改造上满足于不出事,创新改造教育手段不够,监管服务水平不高。
    3.安于现状、被动应付、得过且过,工作上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老一套,思想麻痹松懈,不善于用新理念创造性开展工作,个别监狱、戒毒所和社区服务矫正机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监管场所直接管理不到位。
    4. 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进取意识不够,讲创业、谋发展的劲头不足,守摊子、混日子的思想严重。少数法律服务行业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不能及时回应,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二)着力解决粗枝大叶、标准不高的问题
    5.少数领导干部工作漂浮、蜻蜓点水、坐而论道,思考不深、站位不高,不调查研究、不科学研判,例行公事的调研多,“解剖麻雀”式调研少,解决问题的对策少,做事拍脑门,缺乏务实精神。
    6.少数机关干部做事不严谨、不细致,不认真、不较真。工作线条粗拉,方式简单粗暴,决策不够科学;行文办会、对上对下,不讲程序、忘事漏事,缺乏精细化工作态度和工匠精神,少数干警在严格监督、履行职责、落实制度方面时紧时松。少数律师事务所未经批准随意变更执业场所,乱设分支机构,收费标准、人员信息、执业证未上墙公示、所未挂牌或挂牌不符合规定格式。
    7. 一些机关干部和基层干警工作标准低、甘于平庸,不追求卓越,缺乏争先创优精神,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肠梗阻”“到不了边”“落不了地”。少数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有关接案审查、跟踪指导、案件评查、收费管理、投诉查处等内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三)着力解决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8. 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指导不到位,创新活动载体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充分发挥,“三会一课”内容与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密,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到位。少数机关干部宗旨意识不牢,责任感不强,执行上级部署决策不积极、不主动、不尽心,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干事激情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只有唱功、没有做功,不催不动、进展缓慢,迟迟打不开局面。监狱戒毒场所安全隐患屡查屡有、屡查屡犯。少数单位对信访遗留问题不闻不问,解决处理群众上访生、冷、硬、推、拖,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反应不快、处置不力、效果不佳,上推下卸,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9.少数机关处室运行流程不畅,工作环节交叉,死抠条条框框,围绕程序打转,行政效能低下。少数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淡薄,脱离群众,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漠然视之,满足于在办公室看材料、听汇报,下基层冬天怕冷、夏天怕热、怕吃苦受累,不掌握实情,情况不明、数字不准、底数不清。
    10.少数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到了基层指手划脚、趾高气扬、说的多做的少。法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落实不力。少数干警在对罪犯的日常百分考核工作中、在扣分问题上,把握不准,没有严格按照扣分标准执行,存在打人情分或弄虚作假。在对经常违规违纪罪犯进行处理过程中以管代教、以关代教、以罚代教。
    11. 个别单位个别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拖拖拉拉,慵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互相推诿掣肘,明通暗卡,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能办不办,该办不办。个别法律服务窗口面对委托事项敷衍塞责,“冷横硬推”,“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个别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抓工作不到位,出现戒毒学员脱逃事件。
    12.一些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发文照搬照抄,开会照本宣科,讲空话写套话,不解决实际问题。
    (四)着力解决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不碰硬的问题
    13.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监所领导干部面对信访等矛盾困难怕担责任,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拖,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凡事层层请示汇报。
    14.责任感、使命感弱化,不讲有为、只求无过。在其位不谋其政,棘手问题“向上看”,繁重任务“向下看”,发展差距“向后看”。接待上访群众、职工受到冲击时,瞻前顾后,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关键时刻上不去,危急时刻不敢冲。
    15.一些基层单位和机关处(室)大局观念不强、全局观念淡薄,本位主义过重。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联动、配合不够,缺乏主动担当,维护安全稳定的意识不强,个别单位甚至纵容、袒护上访人员。
    16.少数基层领导干部不讲批评、只讲和气,当“太平官”、做“老好人”,对问题不敢说不敢讲,不敢抓不敢管,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
    (五)着力解决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的问题
    17.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刻。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的不够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落实不够自觉,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发布小道消息,散布不实之辞。搞小圈子,对上级政策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随意点评,自行其是。
    18.对法律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规范、不诚信,办关系案、办金钱案,损害当事人利益。狱所新投监罪犯分配、罪犯狱内调动、事务犯分配、罪犯接见、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审批不严,生产经营项目准入、议价、合同签定履行缺少集体决策,财务管理存在坐收坐支、假发票入账、挪用专项资金等缺少内控机制问题。
    1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在选人用人、重大事项决策和报告上不按程序办事、跑风漏气。少数干部干部不按时、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0.少数基层单位法治观念淡薄,不守程序规矩,不理旧账、顶风违纪、执法不公,随意妄为、任性乱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不到位,“捎、买、带”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干警举止散漫,极个别干警甚至吸毒、赌博、酒驾、玩黑彩。少数法律服务窗口巧立名目乱收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欺诈瞒骗当事人,甚至在代理案件时夸大其辞,鼓动诉讼,欺诈欺骗,承诺包打赢官司。
    21.一些干部、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自由主义,道听途说、乱发牢骚。个别干部、干警对踏实干事的讽刺挖苦、说风凉话。少数干警在罪犯管理方面,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蛮横,有时出现急躁、训人或不文明言行。
    22. 贯彻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不够自觉和严格。警容风纪不整,工作时间喝酒。擅离职守、自由散漫、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替人打卡,不按时就餐,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网聊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
    四、方法步骤
    局系统作风整顿和“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素质提升抓学习、突出政治引领抓规范、突出薄弱环节抓整治、突出制度落实抓长效、突出示范带动抓提升。从2017年6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思想发动阶段(从6月初至6月底)。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营造浓厚的作风整顿氛围。要精心组织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以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作风建设的科学论述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开展作风整顿的有关要求;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监狱法》《戒毒法》《律师法》《社区矫正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和司法部“六个一律”“六条禁令”及《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学习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勇在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用“三老四严”等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干部,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在局机关和局属基层单位开展“学党章、强党性、做表率”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党支部书记党课授课竞赛、“颂歌献给党、喜迎十九大”诗词诗歌朗诵会、开设“处长讲坛”由机关处长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辅导和组织机关干部“走基层、到一线、查实情、解难题”等活动,引导干部、干警对制度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形成与所处的岗位相适应能力,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中作表率、当先锋、干实事。通过在法律服务行业推行党员亮牌服务、设立党建工作示范岗、党员示范岗、公开服务承诺和推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五个一”项目,即每个支部设立一间党员活动室或党员活动区、一个党建宣传栏、一面党旗、一块党支部铭牌和一批党建学习资料,为党员和群众筑造温馨之家,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步筹划部署、同步落实推进、同步考评检查,发挥党组织服务、凝聚、保障作用。通过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公证处”“规范管理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要营造氛围,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正反案例展示、监狱戒毒干警法规条规竞赛等形式,引导干部、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正视在思想境界、作风形象、服务群众、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树立起“比、学、赶、帮、超”的意识,营造出学理论比思想、学业务比技能、学经验比成绩、学干劲比作风、学管理比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调研、精心谋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作风整顿活动有序开展。7月4日前,各单位将作风整顿方案报局作风整顿综合协调组(详见附件)。要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分别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向党员干部、干警、职工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他们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
    (二)细查深剖、找准问题阶段(从7月初至8月底)。按照“形成五个好作风”的要求,重点围绕我局查摆出的五个方面22个问题,通过自己查、相互找、上级点等方式,一一对号入座,梳理汇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要“对照查”。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重要讲话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三个坏把式”反面画像为镜,以五方面22个问题为镜,大力褒奖一批先进典型,果断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找出事例、剖析危害,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要“开门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专项督查查作风,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上级检查发现、领导批评意见、“左邻右舍” 比较等渠道中发现不足、认领问题。要“互相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既深刻剖析、自省自查、自我批评,又开诚布公、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8月20日前,各单位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班子及成员问题清单报局作风整顿综合协调组。
    (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阶段(从9月初至11月底)。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健全完善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整改意见反馈制度,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要强化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狱所监管执法、法律服务等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 特别要对最顽固、最难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局属单位职工和森耀律师事务所涉事群体信访等敏感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协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攻坚整改,确保在12月上旬前整改到位。对整改质量不高或群众不满意的,不仅要通报还要“回炉”补课。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能,不仅要建立基层单位对口联系点,还要有示范点,切实通过有效的指导,夯实基础、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要再造流程,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服务事项和监狱、强戒、社区矫正等工作流程进行重新评估、科学分析,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落靠责任主体、公开办事流程,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优化服务,监狱、戒毒所要明确监区(大队)每个岗位的职责要求,细化到有多少项工作,每个流程都需要完成哪些,明晰界定执法、政工、行政等全方位的监督工作,确保监狱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阳光下运行。法律服务机构要将执业证、收费许可证、业务范围、收费标准、执业纪律、服务承诺和服务监督台等内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局机关要建立以履行职责为核心的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处、科级干部各自承担什么工作,以事为中心确定岗位人员,规范局机关、基层单位、行业协会与执法、执业者的相互关系,摆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位置,防止相互之间产生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防止管理工作错位、缺位,充分发挥监管者的监管作用。各单位各部门各协会要制作统一推进工作落实清单一览表,涵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四个清单”内容,进一步细化推动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四明确”。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窗口全部实行“四少”便民服务(少走一步路、少盖一个章、少过一道坎、少等一分钟)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加快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开展网上联审、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完善制度机制。针对作风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完善措施,着眼于解决一个问题就规范一类问题,规范一类问题就完善一批制度,强化监督和制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干部的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梳理,建立完善规范监管、安全、信访、纪律作风、法律服务等各类制度规定,形成《bet5365.net制度规范文件汇编》,加大抓执行、抓落实力度,以此检验教育实践活动实效。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作风整顿总结报告报局作风整顿综合协调组。
    (四)公开评议、检验结果阶段(从12月初至12月末)。重点开展作风公开评议,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价、专项测评等方式,检验作风整顿活动成果。要开展综合评议。围绕“五个好作风”设置公开评议要素,按照业务关联度和面向基层干部、直接服务对象的原则,通过领导评、群众评、下级评、第三方评等措施,对作风整顿情况进行精准评定、量化打分、排出档次,公开通报评议结果,对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且该单位不能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评选为“优秀”等次。要组织网络评议。利用局门户网站等开通作风评议平台,面向社会公众,采取不记名方式,对作风整顿情况进行满意度和社会形象调查,网络评议结果作为作风综合评议等次划定的参考依据。要实施专项测评。把作风评议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设置反向测评要素,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进行专项测评,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基层单位、处室的组织指导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党委(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深入整改,为党员干部、干警职工做出表率。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听取作风整顿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政治部负责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分步推进。综合协调组工作由局宣传教育处牵头负责,作风评议组和监督问责组工作由局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干部警务处和监狱、强戒、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履行相应职责。各牵头部门既要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工作,又要加强沟通,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三)严格督查问责。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在市内主流媒体上公开,集中受理办理反映局系统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实行全程督查,成立若干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嵌入作风整顿活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对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干部作风问题,坚决直查快办。要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或单位,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要丰富报道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开辟专题专栏,正面引导网上舆论,采取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为局系统作风整顿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收集汇总作风整顿情况并及时将每阶段影像资料等电子版报至局政治部宣传教育处(联系人:马赛,电话:85891019,电子邮箱
hsfxcc@163.com)。市局将设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作风整顿简报专刊,对好的做法予以刊发。
    附件:市司法局作风整顿暨“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市司法局作风整顿暨“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局作风整顿和“严规范、强作风、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吴 勇
    副组长:杨宏臣 邵晓春 姚 杰 王玉斌 徐 卫 张艳红
    成 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职 责:贯彻局党组部署要求,研究局作风整顿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局系统作风整顿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徐 卫(兼)
    副主任:王金亮
    职 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局系统作风整顿活动。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作风评议组、监督问责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局政治部宣传教育处长张加文负责。
    职 责:综合协调指导局系统作风整顿活动,审定各单位作风整顿方案,安排相关会议和活动,承担领导讲话起草、快讯编发等文字综合工作,并协调各类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作风评议组
    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秋艳负责。局办公室、干部警务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监狱工作管理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处按职能承担职责要求。
    职 责:局机关党委承担作风公开评议工作;局办公室承担推动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开展网上联审、网上办理;局干部警务处承担流程再造工作顶层设计、协调推进、业务指导,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局律师、公证、监狱、强戒工作管理部门分别承担在服务窗口全部实行“四少”便民服务、“四零”承诺服务。
    (三)监督问责组
    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秋艳负责。
    职 责:承担作风整顿活动全程监督、正风肃纪、追责问责。成立若干督查组,采取督查、巡查和抽查等形式,对局系统作风整顿情况进行不定期、全过程督促检查,受理办理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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